第三十一章 多伦多爱情故事(中)
文/X-ray (假装还在渥太华)
要从OTTAWAZINE完全退出,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我需要交接手头上的事情,比如客户资料,又比如网站和APP的编程代码。
而要离开渥太华,我还需要做别的事情,比如把租房的合约转让给别人和把家具都拿去卖二手。然后,我还得联系好在多伦多住的地方,在多伦多住哪里,取决于我在哪里工作。对了,在Alice姐的帮助下,我还把工作给定下来了。于是,我联系好了士嘉堡地区里的一个中国房东,他家是一栋Single House,我租住二楼的其中一个房间。从士嘉堡到5000 Yonge Street,也就是不到20分钟的车程。
另外,我也把驾照G2考过了。在加拿大,G1指的是路试,G2指的是路试,所以拿到了G2,我就可以开车上路了。我利用梁永仁收购我股份的钱,买了一辆新的日本小车,而有了属于自己的车,在多伦多各种出行就更方便了。
2014年1月11日,周六的中午,OTTAWAZINE的全体成员为我举办了欢送会,我特意让欢送会安排在中午,就是因为不想夜晚被灌酒,把第二天的事情给耽误了。第二天的一大早,我去了车行拿车,然后我第一次开自己车上路,便要是前往多伦多市。
一个人开车走长途难免有点困乏,于是,中途我在金士顿市找了一个饭店吃了个饭,当做休息,然后就继续上路,直到傍晚5点多的时候,我终于开到了标志性的Scarborough Town Center (士嘉堡城购物中心),这个地方是“灰狗车”停靠多伦多的第一站,而且在里面逛街购物的全是中国人,让你有一种回到祖国的拥挤感觉。
我的最终目的地是Scarborough Town Center以西的一片House区,我根据汽车导航来到了一栋Single House门前,这时,房东已经站在那里等着我了。
让我非常吃惊的是,房东是一位老人,而且是很老很老的老人,毫不夸张地说,他看上去就有90岁那么大,当他向我走近想和我握手的时候,我都极其小心翼翼,生怕会弄伤他。对了,他让我喊他Peter叔。
虽然Peter叔年纪大了,但他说话还是中气十足的,他把我领进屋参观了一下屋子后,就开始给我讲他的故事。
他18岁那年,在湛江市的码头当搬运工,那时候国共准备要打第二次内战了,一天的中午,他在船上累得睡着了,而且是睡得死死的,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在台湾,从此他就无法回到中国大陆,也就是意味着他和家人彻底失联了。后来,他觉得局势还是不稳当,就偷渡到了加拿大,一晃就70年过去了。他还告诉我,从渥太华到多伦多的必经之路401高速,他也是有份参与修建的。他在加拿大从苦力开始做起,然后慢慢省吃俭用地攒钱,终于在多伦多房价最便宜那十几年里,买了不少房子,从此过上了靠出租House赚钱的休闲生活。顺便说句,按照现在多伦多的房价,他算是加拿大的富豪一族了。
Peter叔并不是和我一起住,他住在隔壁的那间Single House,在他讲完故事准备离开前,他告诉我,我还有一个室友,也是从渥太华过来这边工作的。
来到多伦多的第一个夜晚,我肯定是要去找周月爱,我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她住在Woodbine 地铁站附近的公寓楼,离我这住的地方是20分钟以上的车程。
我大概是在夜晚7点的时候,开车到了她家楼下,然后我给她发短信让她下来,五分钟后,穿着厚厚羽绒服的她,便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来。
又一次好久没见她了,没想到再次见面是在这寒冷的冬天,她的头发已经长了不少,都已经过肩了,当然,这也让她显得更加有韵味。
“给你。”
她说完这见面的第一句话后,便从她的包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了给我。我连忙接着这小盒子,然后,有点受宠若惊地问:
“这是什么啊?”
“佛珠,送你啦。”她答道。
“这样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耶,我都没给你准备礼物。”
“没事啦,我上次就留意到你左手腕上那黑曜石的绳子啊,都快磨损到要断了,所以就给你买串新东西戴着。”
“哦哦。”
我虽然只是“哦”了两声, 但内心其实还蛮激动的,因为我们的上次见面,都半年多前了,没想到她记性这么好,这么贴心。
“哦啥啊,赶紧拆开来看看,然后试试尺寸合不合适?嘿嘿!”
听到她这么说,我便立刻从小盒子里拿出了那串棕色的佛珠,然后当我想把佛珠往我左手腕戴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应该要先把黑曜石串给摘掉,但就在那一刻,我想起了彤彤,因为,这黑曜石是彤彤在我出国前的夜晚,送给我保平安的。
我还是把那串黑曜石从左手腕摘下,放到了汽车档位把手旁的饮料槽里面,然后换上了周月爱送我的佛珠。
由于周月爱已经在家里吃过晚饭了,所以她提议要不去看场电影吧。我觉得这个主意挺不错,首先,我们从来都没有一起看过电影,其次,我觉得相比起吃饭,看电影算是更加接近情侣生活的活动。
“这佛珠挺合适你的,下次再给你买别的东西哈,嘿嘿。”她得意地说道。
“那就一辈子都帮我买东西吧。”我回应道。
“你想得美。”
说罢,她开始低头捣鼓手机,而我也开始专心开车了,我们打算去Eglinton Town Centre 的 Cineplex 电影院。
/ Oh Honey / 我脑海里全都是你 / Oh 无法抗拒的心悸 / 难以呼吸 /
/ Tonight / 是否又要错过一个夜晚 / 是否还要掩饰最后的期待 / Oh Tonight /
车里的CD播放器恰好放到了逃跑计划的这首歌,我便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想问问她觉得这首歌怎么样,但见她依旧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屏幕,算了,我还是继续专心开车吧。
/ 一万次悲伤 / 一样会有Dream / 我一直在最温暖的地方等你 /
/ 似乎只能这样 / 只有一个方向 / 已不能改变 /
人生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当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我怎么想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为她来到多伦多。而在多伦多的这座城市里,此刻的她就在我身旁,就像我女朋友一样坐在了我车的副驾驶位。
/ 每一颗眼泪 / 是遗忘的光 / 最昏暗的地方也变得明亮 /
/ 我奔涌的暖流 / 寻找你的海洋 / 我注定这样 /
十几分钟的车程后,我们来到了Eglinton Town Centre,我把车停好在停车场,然后我问她:
“和谁聊微信了?聊了一路耶。”
以前,我是不会这么问她问题的,但我现在都来多伦多了,我也不怕问得这么直接了。
她快速地答:“一个闺蜜,最近几个月刚认识的。”
“刚认识就成为闺蜜啦?”我再问道。
她解释说:“人家暖心女学霸一枚,和我可聊得来了。”
“好吧,随你啦。”
“女生你也吃醋啊,哼。”
“哪有,走吧。”
这个夜晚,我们选择了看《霍比特人2》。说实话,《霍比特人2》有一个很严重的缺点就是太长了,等我们走出电影院的时候,都已经夜深了。而我开了一天的车,实在是太疲倦了,我把她载回家后,便赶紧想回到士嘉堡。
不过,能够和她一起看场电影,已经足够开心了,但我知道我想要的是更多,而我来多伦多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找机会和她明确恋爱的关系,因此,我真的需要好好做做准备。
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的室友正在House一楼的厅里看着电视,他向我挥了挥手,我便向他走过去,毕竟第一次认识嘛,再累也得和他聊一会。
他叫胡哥,和我一样毕业于渥太华大学工程学院,不过他是学机械的,现在在万锦市的一家中国制药公司上班。
他告诉我,他来多伦多第一个月的时候,感觉无比的兴奋。在这大多伦多地区,无论去到哪里,无论在哪个饭店吃饭,他都能感觉到很开心和很有冲劲。但慢慢地,当他走熟了每条道路和吃遍了周围所有饭店后,他就发现,他似乎还是无法真正融入这座繁华的城市。
他还告诉我,在多伦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很远的,这一点和在渥太华完全不一样。以前在渥太华,虽然中国人比较少,但圈子也很小,所以交个朋友是很容易的。而在这几乎全是House的士嘉堡里,走大街上,虽然全是中国人,但很难说有什么契机可以相互认识一下。
而在多伦多呆了快一年后,他现在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就是买菜和做饭,对于他来说,多伦多已经没有吸引力了,而他想的就是等“PR”(Permanent Residence 永久居民资格)批下来后,赶紧回国发展。
最后,他问我为什么来多伦多?仅仅是因为工作所需吗?
我开玩笑地告诉他我来多伦多是为了寻找爱情的,他却立刻泼了我冷水,他说,每年这么多人来多伦多发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如愿以偿的。
我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开始往二楼走,我想赶紧去洗澡和睡觉,因为第二天还得去5000 Yonge Street 上班的。
当我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我的手机震动了,我立刻拿出来一看,是周月爱发来的短信:
(我好累啦,睡觉啦,作家,晚安哦。)
我快速地回复她:
(周小姐,晚安。)
2014年1月13日,周一,我西装革履地准时来到公司报道,Alice姐也带着我参观公司的每个角落,并把我介绍给每一位员工。
对于我人生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以前我是自己做老板的,现在要转变身份成为打工仔;以前我需要操心如何把公司运营得更有影响力,现在我要操心的是如何把领导交待的任务按时完成好。幸好,我的直系领导就是Alice姐,她很耐心地教我很多东西,而市场推广部的同事也对我很好,我有什么不懂的,都会直接问他们。
反正这上班的第一天,虽然是有点累,但我觉得很兴奋,尤其当我想到下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在等着我一起吃饭,我就会觉得这一切都充满着动力。
我想这也是我和胡哥的区别,他之所对多伦多倍感失望,也许是因为他在这里,还没有找到爱情,而如果他在多伦多拥有了爱情,他应该也不会想着要回国了。
这个夜晚,周月爱说要带我去Downtown的寿司店,那是她最爱吃的一家寿司店。而我从下午五点开始,就站在公司大楼外抽着烟等她,当我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了。
今天,她的长发不仅变得卷卷的,而且还染成了棕黄色,正当我想夸她今日好漂亮的时候,她先开口了:
“作家,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
“不好意思,”我立刻把烟头扔到了地上的雪堆里,然后继续说,“好像确实从来没有在你面前吸过烟。”
“你赶紧给我戒了,知道吗?”她用命令的语气说道。
“知道啦,姐姐。”我开玩笑地答道。
“别闹,我说真的,我很讨厌有人吸烟的,你赶紧给我戒了。”
“好的,好的,没问题,从今以后,我就不再抽了。”
说实话,有她这么一管我,我还真的在那刻暗下决心要戒烟。爱情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因为爱情让你即便被人管着,也能感觉到甜蜜。
由于我本身对寿司不是很感冒,所以在寿司店吃饭的时候,我更多的时间是看着她在各种吃,而我也想通过认认真真地看着她,来弥补我们之前错过的美好时光。
以前,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现实、很复杂的女生,但通过我来多伦多后这两天和她的相处,我发现她其实还蛮小女生的,尤其在她送我东西和睡前说晚安的时候。
我忽然觉得这个夜晚也许是确立关系的好时机,所以,我想把她带回家。而我们离开寿司店的时候,也才刚过七点半,这正是黄金时间。
于是,在车上坐好后,我并没有立刻启动汽车引擎,而是伸手牵了她的手,如果没有记错,这应该是我第二次牵她的手。
她没有反抗,而是头朝右侧,看着她那边的车窗。我感觉她应该是害羞了,然后,我便乘胜追击地问:
“要不来我家坐坐?反正我现在有车了,再晚也方便送你回去。”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过头回来看着我说:
“作家,我一定要回家的。”
“为什么呢?”我有点不理解。
“没有为什么啊,我必须得回家。”她答道。
“你待会是约了别人吗?”我再问道。
“没有啊,但我就是必须得回家。”她的语气像是在哀求我不要再问了。
这时,我开始有种不祥的预感,我便松开了她的手,等待她主动说下去。
她回避开我的眼神,然后叹了口气后继续说:“不想隐瞒你,但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很需要依靠的人。”
“所以?”
“所以,我不能夜不归宿的。”
虽然我没有再问下去了,但那一刻,我明白到,原来周月爱还没有单身,靠,这确实让我很失望,很失望,很失望,很失望。
好吧,毕竟她也从来没说过我来多伦多了就立马和我在一起,而她也没有用枪指着我让我来多伦多。
我一语不发地把她载回她公寓楼下,她应该以为她把我惹生气了,但我不想让她有这种感觉。于是,在她打开车门下车的时候,我对她假装微笑地说了句晚安,试图掩盖尴尬的气氛,然后,我就目送她走进了公寓大门,坐上了电梯。
待会她是要被睡吗?我开车载着我喜欢的女生回家被别的男生睡,想想也觉得挺讽刺的。
在回家的途中,我一边开车一边在想,去他妈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的猜测是,2013年五月末她和我闹翻了,2013年六月初她父母来参加毕业典礼那会,她便赶紧和她的男友分手了,等她父母离开加拿大了,她觉得一个人孤单单的,这时,她的暖男前男友又来给她温暖,然后他们又在一起了。不过,和一个长相身材都这么挫的男生在一起,让她又想起我了,她需要我来多伦多给她勇气,好让她再次和她男友分手。
当然,我纯粹只是猜测,而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回到家后,立刻打开手提电脑登陆了脸书,并搜索“Justin Bartha”这个名字,果然,这位仁兄的脸书头像还是和周月爱的合照。
我合上电脑屏幕后,又想到了第二种可能性:2013年五月末她和我闹翻了,2013年六月初她父母来参加毕业典礼那会,幸好,她男友从小是在白人家庭被收养长大的,所以他不懂中文,她便骗他说她要陪父母逛逛渥太华和别的城市,等她父母离开加拿大了,她就回到多伦多,继续和她男友在一起。不过,她又不甘心和一个长相身材都这么挫的男生在一起这么久,于是,她想起我了,她需要我来多伦多给她勇气,好让她和她男友分手。
这两种猜测的最终结果,都是她需要我来多伦多给她勇气,好让她和她男友分手。这算是整件事情唯一的安慰了,而既然我都已经来多伦多了,就认了吧,也许她真的需要点时间。
这时,我的手机震动了,应该是周月爱给我发短信,我立刻拿起手机一看,没错,她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
(作家,我好像感冒了,那我先睡了哦,晚安啦。)
然而,还有一条微信,是彤彤发来的:
(雨果,你还爱我吗?我想了好久好久好久,如果你父母不喜欢我的话,要不我来加拿大?咱们在加拿大重新开始,然后以后就呆在加拿大生活,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