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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公文写作的时候,我经常会有交不了差的时候。有经验的同事告诉我:“公文有公文的要求,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格式。你得按套路写,才能顺利交差。”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成为本单位公文写作的主力,对不同材料的写作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那些套路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但是,公文写作任务繁重,长期加班熬夜使我越来越疲于应付,经常是在娴熟的套路中玩些如同花拳绣腿的文字游戏,不求质量,只求过关。每当静下心来,我再看那些不走心、不过脑的文字,总感觉缺少了一些什么。
有一天,单位来了新人,领导让我带一带,帮助年轻人提高写作能力。这个年轻人刚刚接触公文写作,在格式方面掌握得不是很到位,但他的文字感情饱满,意气风发,读起来一气呵成,气势如虹,令人眼前一亮。
我坚持小改大不改的原则,只对他的材料格式作了适度规范,基本上保留了他的行文方式和语言风格。从年轻人的飞扬的文字里,我感受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虽然我熟悉了套路,但丢失了激情;掌握了格式,却丢掉了个性。
诚然,公文有公文的格式,但不一定非要那么中规中矩,并不需要总像老先生一样板着面孔无情说教。只要不令人产生误会与曲解,公文未尝不可以生动、鲜活,充满激情。
2
有一次,我们去山区专程看望在那儿驻村扶贫的工作人员,走访慰问贫困户。山路崎岖,雪后更加湿滑难行,有一段路需要我们推车才能爬上坡。有一位同志在推车时不慎摔倒,把腕骨都摔伤了。
下乡回来以后,一位参加工作多年的同事按照惯例写了一篇信息,很快就在单位内部的工作网络上发布了。这篇信息没有使用眼下常用的那些“十分感激、受到好评、交口称赞、情绪稳定”之类的新闻词汇,而是充满了文学语言和细节描写,饱含着对扶贫人员的尊敬和对贫困人口的同情。
这只是单位内部的网络信息,似乎不必要求太高。如果只考虑交差的话,她完成可以写得很简单,遵循着固有的套路,沿袭那些程式化的语言,毫不费力地完成任务。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认认真真地去写,写得情感充沛,血肉丰满,令人感动。
我由衷地称赞她写得好,文字优美,富有文学气息。她自谦了一番,说道:“如果只讲套路,人就会满足于交差,不会走心,感染不了人。只有走了心,才能减少文字的枯燥与乏味。”
是的,不走心的文字打动不了人,吸引不了人。一个长期从事公文写作的人,没有被所谓的套路僵化思维,没有被那些程式化的语言所绑架,这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所钦佩的,不只是她写作的水平,更是她能够在看似枯燥的工作中依然保持浪漫情怀的心态。
3
一般认为,法院的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必须十分严谨,似乎只能使用比较严肃而刻板的词语。但是,最近走红网络的一份“诗意判决书”,却让人刮目相看。
一位名叫王云的80后女法官在处理一桩离婚官司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感情基础较好,最终判决不予离婚。她在判决书中这样写到:
“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是一段美的历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若没有各自性格的差异,怎能擦出如此美妙的火花?然而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交流和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重归于好。”
这份诗意判决书之所以会迅速走红网络,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太少见了,很少有法官会把判决书写得如此“诗情画意”。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法律文书板着面孔说教的套路,还不习惯法官温情款款的劝说。所以,“吃瓜群众”各抒己见,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有人质疑这样的判决书是不是有违法规,会不会影响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际上,在针对司法文书规范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对法庭意见部分要做到有理有据,并未禁止自由发挥。法院是打官司的场所,是讲理的地方。但同样是讲理,板着面孔说教,以势压人,显然不如融入人文情怀,以情动人的效果好。王云在判决书中引用了诗词,使用了个性化语言,在以理服人的同时做到了以情动人。
大半年过去了,这对夫妻接到这份诗意判决书后再也没有提起离婚的事情,或许正是这份判决书起到了作用,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促成他们和好如初,好好地过日子。而且,这样一份诗意判决书的走红,也会让更多的人反思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因为爱情需要维护,婚姻需要升级,只有用心,才能长久。
由此可见,公文固然有公文的套路,但形式服务于内容,只要能够更好地表达内容,形式完全可以变得生动活泼,富有张力,不必总是因循守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求写作的人投入感情,持之以恒地保持学习与提升自己,毕竟功夫在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