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王子》一书中,有这样一段关于仪式感的对白。
狐狸说:“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 ”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 ”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
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大多平淡无奇,我们每天做着重复机械的工作,将自己的生活过成了一潭死水,而仪式感就像是照进平淡日子里的一束光,给我们的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了莫大的乐趣。我也一直相信,仪式感于我们而言,庄重而有意义,它足以使我们平淡的生活发光发亮。
试想一下如果你忙碌了一天从学校或者是公司回到家里的时候,能够听到家人的一句类似于“辛苦了”这样温暖的问候,能够一抬头就看到阳台上种着的青翠的绿植和整齐洁净的房间,闻着窗外时不时飘来的淡淡的花香,就算白天遇到了太多令人不悦的事情,看到和听到的这些小美好、小确幸估计也会将心头的烦闷一扫而光吧。
相反,如果你一回到家就把书包或公文包随手一扔,脏衣服和有用的文件散落一地也不去收拾,屋子乱的像是被小偷翻过一样。整个房间几乎看不到一点生机。你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镇可乐,窝在凌乱的沙发上开始玩起了手机,似乎毫不在意眼前的这一切。可是我敢打赌,总有一天你会厌倦这种“无所谓”的生活,你会憎恶这个粗糙和乏味的自己。
我的大学宿舍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那就是每到学期结束大家一定会心照不宣地吆喝着出去吃一顿饭,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两年。在那一天每个人都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就连最不擅长化妆的我也被室友左涂涂右抹抹精心打扮一番,然后我们背着斜挎包有说有笑地就出门了。其实吃饭并不是主要目的,我想这顿饭的意义在于我们能够借助这样的机会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我们能够勇敢地对过去的自己说再见,通过这样的一场仪式和契机去迎接一个全新的开始。
张爱玲曾说过:“生活需要仪式感,仪式感能够唤起我们对内心自我的尊重,也让我们更认真地去过属于我们生命里的每一天。”是啊,仪式感就是一种你对待生活的态度,你不想让生活过的太枯燥,所以你需要仪式感使之精致;你不想让生活过的太乏味,所以你需要仪式感使之有趣;你不想生活过的平淡,你需要仪式感使之精彩。仪式感总是能够让我们从这种一眼望不到边的生活里看到希望的曙光,让我们能够重新地审视自我,能够对那些激起我们热情的事情充满着期待。
那么让你我的生活多一些仪式感吧,它不需要太复杂,只要能给你带来幸福感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