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吗?…分手吧?,可是…”。夜色逐渐昏暗,路灯愈加明亮。
我已经忘了这是我第几次这样想了,终究是个俗人,拿不起放不下。这是我第二次恋爱。但是我已经不小了,到了那个…该结婚的年纪。可是我不想,不想…
手里又在振动了,可是我不想动。此时我坐在路灯的长椅下望着远方,我放松时刻挺直的脊背,伸开平时端坐的大腿,像一滩烂泥。但是我感受的是前所未有的舒畅,这个不会有人注意的小角落便是我的小天地。男朋友?结婚?上班?什么的都去死吧。
我一会啥都想一会啥都不想,我一会想未来。想我变成了带孩子的黄脸婆,一会又是事业成功的女老板,一会是还没结婚的大龄剩女?哈哈都有可能。也会想起我所度过的人生中那些年少轻狂。
我的初恋,光是想想就觉得美好的让人想哭呢。
唉!又要换位置,班主任每次都根据成绩来,这次不知道又和谁坐,烦。好吧,是他啊,还好,不闹。那时我的初恋他就是个普通人,哪都普通。不过我们成绩都普通我们在班上都不爱说话出风头。不过,我长得比他好看,嘻嘻嘻。
就在有一天上自习,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那一刻就像伯牙遇到了钟子期,高山流水般的美妙。
我发着呆,过一会看看他在看小说啊盯着他的书看了半天,哇,怎么那么眼熟,我特激动,原来他在看三国。
“你喜欢看这个????。”我觉得不可置信,其实很夸张,但是现在这么大的人看这个的我还没遇到过。毕竟我孤陋寡闻嘛。
“额,对啊怎么了?”他奇怪的看着我。
“你喜欢吗?就是很喜欢?”我有点紧张。看见他点了点头的那刻我有种激动,那种感觉语无伦次。
其实我知道看这个很正常,但是当有一个人真的在你面前说他也喜欢并实施着他的喜欢,那便什么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我和他浪费掉了那节自习课,虽然时常都是这样,但是不浪费的是我的青春吧。我可以很幼稚的说,看,我找到了知己。
我们一起为刘备吃过人肉而惊讶,为典韦的勇猛而震惊,为吕布的有勇无谋而叹息,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时代充满敬意而神往。
他上课用小木块做手工,我就在雕刻前桌的橡皮,虽然雕出来不知道是什么鬼。
我会绞尽脑汁,日思夜想该如何应对他的下一步棋。他马上就要将军了,但我硬是强行阻止,然后保护好那盘起告诉他今天放学了来日再战。他从来不会让着我,不会因为我是女生,很理性,不过…我很喜欢。
我们会说好多好多话,说不完的共同话题。那时尚还满怀少女心思的我在心里想这个人好像能和我走一辈子。
可是我们都知道,幻想很美好,现实却不如此。可能是能说的都说完了吧,时间人心都在变,这个社会人或事对我们的不断渗透,逐渐掩盖心中那对未来纯洁而柔弱的幻想。就是这样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个为什么的…散了。
我站起身,不过一段回忆而已,若非要强加在现实只上也会要变味。想想就行了,看看身边,夜色还是如此美,任人欣赏。
未来呢?顺其自然这四个字不就通用吗,何必强求,终究强求不来。可能是太过于肤浅,要什么共鸣,现在的男朋友各种条件都是那么的合适。为什么要不知好歹,自己有什么能力?
不紧不慢走出那个小世界,视野变得开阔,一个女孩吃着冰淇淋撒着娇看着男朋友,眼睛里有星星在闪,抬头望了望,今天星星很亮啊。看着陪孩子玩泥巴的男人,旁边有妻子正笑望他们。步履蹒跚的老爷爷慢慢散步手挽手的是他的老太太。我深深呼了一口气。
我也想吃冰淇淋了,买了个草莓甜筒,轻松的抿了一口,呀!好甜。走着走着楼下有个人影冲我走来,我的心微微跳动。
“你怎么来了,不是不想出门吗?”我微微撅嘴。
“你看你这么晚才回来,还让人担心。是小孩子吗,还吃冰淇淋。”
男朋友边说边过来拉起我的手。我走快了一点,想跟上他的脚步,他渐渐的慢了脚步和我肩并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