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大致把诗的几个方面谈了。还有两个问题,也可以说说:一是不同的体,除形貌不同以外,是否还有值得注意的神或意境方面的分别?二是学作,各体可否排个先后次序?
先说其一。与其他生物一样,形与神有血肉联系,形不同,神自然也会有分别。分别有大类的,是古诗和近体间的;有小类的,是古诗中或近体中各体间的。还有更大类的,是诗和词的分别,前面《诗之境阔,词之言长》那一篇已经谈过。神,无形,要靠意会,难说;但既然有分别,总是“其中有物”,也就无妨追寻一下,这物究竟是什么。
这造成分别的物不好说,原因有二。一是各体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例如伤世忧民的情意,就既可以用古体又可以用近体表达。原因之二是不得不借助于抽象的词语,如说古体的意境偏于博大,浑厚,粗率,奔放,近体的意境偏于纤巧,清丽,细致,严谨,说得像是泾渭分明,细想想又像是摸不着头脑。可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有分别,因为分明是,有些内容宜于用古体表达,有些内容宜于用近体表达。例如内容繁杂的叙事性的,写成《长恨歌》、《圆圆曲》之类可以,用近体,尤其绝句,就不合适,或说办不到。相反,如“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那样的情景,用古体表达就不合适,至少会变味儿。这样说,客观是物,难说;主观是味儿,却可以嗅到。所以也无妨避难就易,多靠主观,自己去意会。由两极端下手更好,比如拿来李白《蜀道难》和李商隐《锦瑟》,对照着读,抓住那不同的感受捉摸,对于古体和近体的分别,也就至少可以得其仿佛了。
大类缩小,小类之间,神的分别自然就更难说。先说五古和七古间的。五古偏于拘谨,七古偏于奔放,前面已经说过。这分别既是语言方面的,又是意境方面的。再说一次,两者没有明确的界限,所以找分别,宜于从两极端的一些下手。举一时想到的一些情况为例。比如有两种情意,一种是感恩,一种是忧世,言明要分别用五古和七古表达,很明显,那就前者宜于用五古,后者宜于用七古。又如有另外两种情意,一种是叙身世,一种是表遐想,也很明显,前者宜于用五古,后者宜于用七古。再如从人方面说,两个人,一是李清照,一是文天祥,都有亡国之痛,想用古诗抒发,还是很明显,李宜于用五古,文宜于用七古。其余多种情况可以类推。但也要记住一点,诗是非物质的事物,
即使也可以适用量体裁衣的原则,我们总当承认,也许有不少时候,某些在心之志想抒发,是用各种体都可以的。如杜牧用诗写“卧看牵牛织女星”,苏东坡用词写“大江东去”,千余年来,读者不只都容忍,还吟诵得津津有味,其来由就是这样。
再说近体范围内的大类、小类。大类是绝句和律诗间的,小类是五绝和七绝、五律和七律间的。先说绝句和律诗间的。以瓶子为喻,绝句小,装得少,所以意境之精练而紧凑的,可以装入绝句;复杂些的,绝句装不下,就宜于用律诗。这是乞援于度量衡的说法,丁是丁,卯是卯,像是确定不移。其实是难于确定不移的,因为诗与有形体的瓶子终归不一样,何况短篇还要求简而不贫,余韵不尽。那就试试,能不能从其他方面说说。一种,还不能离开量,以照相为喻,绝句所取是地域一点点、时间刹那间的境;律诗可以放大些,如所咏可以兼及身心。时间可以兼及今昔,等等。还可以从情意的性质方面考察,绝句一般是偏于柔偏于细的,律诗就可以开阔博大,慨当以慷。当然,也要补说一句,明确的界限(如说某种情意不能用绝句或律诗表达)是没有的。
再说小类,五绝和七绝间的。显然,就是形,分别虽然举目可见,却相差不很多;神方面的分别自然就更难说。不得已,只好还是多靠主观,说说读时候,常常会感到的或者可以称为“相对”的不同的味儿。这味儿,五绝偏于“精巧”,七绝偏于“明快”。五律和七律间的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说明,即相对的不同的味儿,五律偏于“温厚”,七律偏于“雄放”。
总之,诗有不同的体,由作品之群方面看,或者由某些篇什方面看,都会有不同的味儿。由这不同的味儿可以推论,仍以瓶子为喻,有的就宜于装油,有的就宜于装醋。就是说,我们有某种情意想用诗的形式抒发,会碰到选用何体的问题。体与情意协调,着笔容易,效果也会好一些,或好得多。至于具体如何选定,情况千变万化,只有靠自己去神而明之了。
以下谈第二个问题,学作,各体,可以不可以,或说应该不应该,排个先后次序。也是难于有个确定不移的答复。因为,即使各体间有个明确的难易之差,诗究竟是诗,先难后易并不是绝对不可以。不过以常情而论,先攻坚总会感到不顺手,那就不如按部就班,由易到难。昔人论作诗,也常谈到各体的难易。人各有见,我想只说我自己的。考虑的条件有难易。但又不都是难易,比如还有兴趣的浓淡,常用不常用,路径顺不顺,排次序的时候似乎也不能不考虑到。
诸多条件相加,决定学作的先后,我的想法,排在最前的应该是七绝。绝句短,可以不对偶,用不着铺张扬厉,都符合先易后难的条件。需要解释的只是,为什么不把五绝排在最前。有多种原因。由现象方面说起,是昔人少作,今人也少作。少作,有原因。原因之小者是,情意常常不单纯,五绝的瓶子太小,难于装进去。原因之大者是,惟其容量小,反而要写得,并使人感到,既内容不寒俭,又地盘不局促。换个说法是,蕴含的情意要深厚委曲,还要余韵不尽。这自然很难。即以唐代的高手而论,也不是所写都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举下面几首为例:
不向东山久,蔷薇几度花。白云还自散,明月落谁家?(李白《忆东山二首》之一)
故国(读仄声)三千里,深宫二十(读仄声)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张祜《何满子》)
仗剑行千里,微躯敢一(读仄声)言。曾为大梁客,不负信陵恩。(王昌龄《答武陵太守》)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王建《新嫁娘》)
专就余韵不尽的要求说,前两首合格,后两首差些。求合格,要能够在小操场里摆大阵势,这就初学说必有困难,所以不如先试试一首多几个字的七绝。七绝容量大些,格调比较爽朗响亮,余韵不尽的要求可以略放宽,所以反而比五绝容易。
七绝之后,进程可以作两种安排:一种是先五绝而后律诗,另一种是先律诗而后五绝。这样考虑,是因为五绝有五绝的难点,律诗有律诗的难点。不过,如果从无论学什么都宜于由简入繁方面考虑,那就把五绝排在前面也好。写五绝,七绝也是这样,无妨各种格式都试试。所谓各种格式,主要是前一联对偶和两联都对偶的,这可以为学写律诗作个准备。
其后是律诗。律诗排在古诗前面,不是因为写律诗比写古诗容易。这两体,难易很难说,原因是,古诗是个大家族,家族之内也不免有难易的分别,何况所谓古,还必须有那种朴厚生涩的味儿。这里把律诗排在前面,主要是顺应时风,即长时期以来,近体多用,古诗少用。律诗,五律和七律,就难易说,有同点,是依一般习惯,中间两联要对偶,对得工整不容易(且不管意思是否合适)。异点是七律较难,原因是:一,也是依一般习惯,七律要有书袋气,即典故用得多;二,五律可以平实,七律却要求金声玉振。因此,学作,可以先五律而后七律。但五律也有个小难点,因为第一句以仄收为常,与平韵脚的第二句容易对偶,有不少人,也许是为了显示功力深,就经常也对偶,这样,
如果也有效颦之意,就要多凑一联对偶,负担自然会加重。不过这第一联也对偶的要求是愿打愿挨性质的,还有,与金声玉振的高格调相比,对偶终归是有迹可寻的小节,所以各方面加加减减,总须承认,还是七律更难,以后尝试为好。
到此,近体各种都试过了,可以学学古诗。五古,七古,两者的难易是分明的,五古较易,七古很难。五古较易,是从取巧方面考虑的,比如已经惯于作近体,那就可以从扔掉多种拘束下手。这多种拘束,主要的是平节仄节交替,对偶,韵不同用;次要的是句数一定、押平声韵而且不许换韵。总之,可以变循规蹈矩为“随笔”。但这是从消极方面考虑,积极方面就不这样轻易,因为还要语句有生涩气,意境有朴厚气。如何才能有这两种气?自然又是只能借助于多体会之后的神而明之。与五古相比,七古的写法要铺张扬厉,句法多变,使人读了会感到奇崛高亢,雄浑超脱。这最难,因为还要靠天资,如李白,别人用力学,终归赶不上。也许就是因为太难,唐宋以后,作七古的人渐少。所以,如果缺少那类的情意或作的兴致,知难而退,不尝试也未尝不可。
各体都试过,如果情意富,诗兴多,还可以试试写组诗(或称联章)。以领兵为喻,作某体一首是将中军,作组诗是将三军,兵力雄厚,自然就声势浩大。组诗,最烜赫的是七律,如杜甫的《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我们读了会感到,比独立的几首相加,味道深厚,感染力更强。组诗也可以是其他体,以杜诗为例,《绝句六首》是五绝,《戏为六绝句》是七绝,《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是五律,《后出塞五首》是五古,《忆昔二首》是七古。作组诗,既要意思丰富、衔接,又要声韵有变化,所以比作独立的一首难得多。
如果有机会,还免不了要作和诗,所以也无妨试试,宁可备而不用。唐朝前期,和诗不要求次韵(或称步韵),如七律《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贾至原诗用七阳韵,和诗,岑参用十四寒韵,王维用十一尤韵,杜甫用四豪韵(而且第一句仄收,不入韵)。据说由白居易起,作和诗,也愿意限制多一些,用原诗韵字,以显示在高难动作中还游刃有余。文人总是既相轻又自负的,自负的资本是自己本事大,所以唐以后,和诗次韵就成为定例。说次韵高难,是因为:一,要依次序用原诗韵字,而意思却不雷同;二,原诗韵字,可能有些是罕用的(韵字故意用罕用的,然后求和,以为难他人,也不少见),和,照用,就必致大费脑筋。这第二种困难,有时还会升到顶端,如三十年代
某有名文人写有打油气的七律,首联是“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这“裟”字只有与“袈”合伙,才能表和尚袍一种意义,和诗必须照用而又要求意不同,就太难了。所以,有人反对这种互寻苦恼的歪风,主张不作。但人生于世,不从俗也不是容易的事,臂如有人找上门,寄诗请和,为了情面,总是依样葫芦一番好一些吧,所以如果行有余力,也不妨尝试一下。
此外还有一种,是篇幅拉长的律诗,即首联尾联之间,对偶句超过两联,称为排律。这种体裁大多用五言,简称五排;七言的少见。唐以来的试帖诗,中间或是4联,称五言6韵;或是6联,称五言8韵。考场以外,作排律,韵数多少有很大的自由(少不得是四,因为那就成为一般的律诗;多不能超过所用韵部的字数,因为限定不许出韵,不许韵字重复)。排律中间各联都要对偶。拘束增加,难度也就随着增加。不过,昔人有此一体,如果对于对偶还有偏爱,也就可以试试。开始不必求多,比如也五言6韵或8韵,至多十几韵,也就够了。
五排还有集体作的一种形式,称为联句。为了争奇斗胜,如《红楼梦》第五十回所描写,都是一人两句,前一句是对句(下联),对前一个人那个出句(上联),等于答题;后一句是出句,等于出题,由下一个人答(凑下联)。联句难,难在不容工夫,要当机立断;还有是越靠后韵字越生僻,不容易用上而没有斧凿痕。这就必须有“烂熟”的本钱。烂熟的来源是“学”,也许还有“才”。昔人在这方面用的力多,本钱厚,似乎也算不了什么,今人就难得应付裕如。幸而现在集会,依时风是大吃,喝贵饮料,不作诗,遇到这类困难的机会也许没有。这里提一下,是因为昔日有此一体,可以不作而不可不知。
最后说说,学作,学者必有师,应该以何为师。泛泛的容易说,是以好作品为师。但这等于不说,因为太概括,太抽象。具体说呢,又容易胶柱鼓瑟。不得已,只好说说对某些会碰到的问题的一些想法。其一是,多读,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的精神,都学,可以不可以。当然可以,可是面太广,说容易,做就怕抓不着把柄。其二是,譬如以近体为主,昔人,有的喜欢学唐,有的喜欢学宋,究以哪条路为好。我看是学唐比较好,因为,只说一种重要的分别,是唐诗近于讲话,自然;宋诗近于诌文,欠自然。其三是,譬如李杜,所作都是最上乘,究以学谁为是。我看是以学杜为是,因为李的造诣多来于才,难学;杜的造诣多来于学,有规矩可循,入门比较容易。昔人大多也是这样看、这
样做的。其四是,着重学某一人或某一两个人,如王、孟,或元、白,或李商隐,或苏东坡,或陆放翁,等等,可以不可以。我的想法,当作路,可以;当作目的地,就可以不必,因为总不如吸取各家之长,以形成自己的。说起取众长,似乎还可以走个灵活的路:这是有兴致,拿起笔,我行我素(即不觉得是学某一家,而也许仍是由某某家来);间或也有意地学某一家。这有意地学,用意可以有重轻两种:重是觉得某一家确是好,值得学;轻是如杜老之戏为吴体,偶然换换口味,既好玩,也可以算作一种练习。这最后一种想法表示,只要有志于学,锲而不舍,是走哪条路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