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gzhongsha
那年男孩二十四岁,女孩二十二岁,男孩在一个有星星的晚上,深情地把一枚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白金戒指戴在女孩的右手无名指上。男孩羞涩地问女孩: 愿意嫁给我吗?不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不离不弃。 女孩把头靠在男孩的肩上,轻轻地回答: 我愿意。 然后,女孩眼里有星星在坠落。
女孩搬到了男孩住的筒子楼,因为同为这个繁华都市的异乡客,所以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女孩用一张大红纸剪了一个双喜,男孩买了许多粉红色的气球,一个个吹大,然后任气球滚落在他们狭小的爱巢里。这就是他们的结婚礼堂,没有宾客、没有祝福,只有一种叫爱的东西,荡漾在这对幸福的人心里。那夜,男孩成了男人;女孩也因此被称做女人。
男人是一个写字的,之所以不称他为作家,是因为他的字从来没有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变成过铅字。但是女人深信,她的男人一定会成功。在女人还是女孩的时候,就看过男人写了一半的长篇小说。女孩就是因为他的字而被他轻易俘虏。在性和倒错的爱充斥的文字界,男人的字就如炎热夏季里的一丝清风,优美且清爽。但是,会写字的人太多了,就如会唱歌的人一样多。唱歌唱得好的歌手,并不一定会成为歌星;同样,会写字的人,并不见得会出名。
当男人趴在那台旧电脑上码着字的时候,女人会静静地坐在男人背后,看着男人因为长期弯曲而不再挺拔的后背,默默心疼。每当男人长舒一口气,收拾文件的时候,女人就擦去眼泪,走进厨房,为男人准备消夜。
女人的消夜不外乎是碗普通的蛋炒饭。可男人爱吃,男人经常赞叹,女人的蛋炒饭是世间最诱人的美食。当女人看着男人狼吞虎咽地吃着她亲手炒的蛋炒饭时,总会露出幸福的微笑,这丝微笑,来自于她的爱人小小的一个满足。
岁月如梭,男人还是以前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写手。那本已经写好的小说,还是无人问津。男人开始失望,既而是绝望。从不沾酒的他,开始酗酒。醉了,便如一个小孩般靠在角落里哭。男人的泪水,在他自己而言,只是宣泄苦闷和委屈的化合物;而对女人而言,那些在男人消瘦的脸上蜿蜒而下的泪水,就如一把把利刃,生生地割在她心尖上。
当男人酒性过去了,哭倦了,女人便默默起身,走进厨房,为他炒蛋炒饭。在滚滚油烟的催化下,女人眼眶中凝结的东西开始溶解,化做水滴洒落。女人不承认那是眼泪,她知道自己要坚强,要和爱的人一起渡过他们人生中最坎坷和灰暗的时光。所以,女人不哭。
最困难的时候,他们家里连米都没有了,而男人却不知道,他照常饮酒,和一帮 文友 买醉在楼下街角的大排挡中。当大排挡的老板来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数百元酒钱时,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微笑着对大排挡的老板说: 请您先下去,过会我给你送过来。 一脸歉意地送走了那位老板,女人跌坐在地上,第一次,肆无忌惮的哭了。
女人从血头手里接过那几张用鲜血换来的钞票时,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口狠狠地疼了一下。少女时代对婚姻如童话故事的幻想,彻底破灭了。虽然如此,可她如何能舍弃那个她爱尽整个生命的男人?女人不舍她的男人,因为他是她的整个天空呵。
男人最终从女人日益消瘦憔悴的脸上看出了端渺,他含着泪吻着女人肘弯处的针眼,懊悔且心疼地反复问女人: 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啊?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呢? 男人怎么能明白,那个戒指在女人心里,重于女人自己的生命啊。女人紧紧拽住右手无名指上那枚依旧璀璨的白金戒指,生怕会有人把它夺走般。过了良久,她才低声回答男人: 我舍不得。 男人一把抱着女人,就如多年前他羞涩地向还是女孩的女人求婚那夜一般,紧紧地抱着女人,生怕一不小心,她便消逝无影踪。
只要是钻石,就一定会有璀璨的一天。怀才不遇多年的男人,他的书被一位有名的书商相中。男人的书出版了,书商就如捧红那些网络作家一样,将男人从报纸宣传到电视、网络中。男人一夜之间从一个写字的,变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作家。各类媒体纷纷采访他,各种恭维充斥着男人的世界。男人经常兴奋得难以入眠,失眠的夜里,他拉着女人吃遍了城市各个有名的饭店、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五星级酒店的购物中心给女人买各类名牌服饰和首饰,女人都不要。女人举起右手,对男人说: 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我全部有了,那就是你和我手指上的这妹戒指。 女人并说: 我只想和你一起回家吃蛋炒饭。 男人一笑了之,对女人不解风情的做法很是不屑。
男人在赞誉和鲜花中开始迷失,他出入各种宴会,结交各类所谓的精英人物,当然,他是一切的焦点。 可女人还是那个女人,还是穿廉价地摊货、吃最简单的饭菜的那个女人。光环笼罩下的男人开始重新审视他的女人,女人的腰身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女孩的水蛇腰了;女人的皮肤因为油烟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泽;女人的谈吐也不像一个作家的太太,更像一个农家妇女。女人的一切都让男人感到厌烦。
渐渐的,女人更多的时候只能从电视上和报纸上看到她的男人。当男人一脸春风的出现在荧屏上时,女人突然有种错觉,那个男人似乎已经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女人在孤单的夜里,只有抚摩着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才会有丝丝温馨和以往的甜蜜。
终于,如所有家庭剧中的主角一样,男人有了新欢。他的新欢是一位 名记 ,这位女记者在一次采访中认识了男人,男人传奇的坎坷经历和优美的文字,让女记者对他从敬慕升华到爱慕。女记者的美丽、聪慧也吸引了男人。男人忘了女人为他付出的一切,忘了曾经共同拥有过的苦难。也忘了,女人炒的蛋炒饭。身为名作家的他认为,豪华且考究的西餐厅和半生不熟的牛排,更适合他和他的女记者。
女人在男人把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时,镇静得让男人心慌。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协议的内容,毫不犹豫的在上面签字。男人试图想说点什么,来缓解他的尴尬。女人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女人反而如一位胜利者,轻轻地对略显得狼狈的男人挥手说: 你走吧。 女人的动作轻柔中带着不屑,就如赶走一只苍蝇般。这三个字让男人如获大释,长长舒了口气。女人忽然开始鄙视眼前这个曾是她爱人的男人,她无意再留下什么,包括这个男人。所以,她放爱自由。
男人如愿和他的女记者举行了婚礼,婚礼很隆重,才子佳人的碧合一度成了那座城市的焦点。而似乎所有的人都忘了曾经有个女人在男人生命中最潦倒苦闷的时候,抹上了一笔浓浓的东西,那一笔,叫做爱。女人在筒子楼下开了家大排挡,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饭,吃过的人都说,女人的蛋炒饭有种奇异的香味,就如恋爱中的味道。或许,在女人心中,一直装着男人。只不过,她内心珍藏的男人,是已经死在多年前某个有星星的夜里的那个男孩。那个男孩死去的那天,他曾手握戒指羞涩地问一个低着头的女孩: 你愿意嫁给我吗?不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