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听得最多的就是“渣男、渣女”的新词,一度时间“出轨”几乎席卷八荒,普天之下不分年龄不光肉体,精神出轨者也位列其中。我得为他们讨要公道,因为不属个例,他们是时代的产物。
是时代发展已经不能顺应生理需求,还是灵与肉的搏击在发生质变?因为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某一群体或个别,涉及面之广,由上而下,呈前仆后继之势。
当一句“宁可在宝马车里哭……”响彻大江南北,更有“偷人咋啦?要判死刑吗?”的理直气壮,当赵四小姐被封神膜拜,于是在“多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义正言辞中,感觉是乎已经生活于其他星球。
道德已经不能绑架人民,当“试婚”被接受默许,面对“未婚同居”在法律面前的视而不见,道德在这一刻已经没了立足之地。试想“洞房花烛”的人生大喜时还有意义否?享受“先上车后买票”的方便快捷,而中途下车不退款,谁损失?再试想“夺妻之恨”又有多少人被带了绿帽,又有多少人带去了绿帽?离婚出轨,出轨离婚,只需要想一想诱因,还有什么解释不了呢?当连证都没有就以夫妻同住,那么这和在红灯区解决生理现象的交易区别何在?而在一定程度上连“性交易”都强于此举。至少这是性与钱的互换,各取所需,而不牵扯情与财的纠葛,况且经过一试而不能结婚共同生活,该失的失了,不该失的也失了,试想重新再试或许组成新的家庭,会幸福会没有愧疚感么?如果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结婚干嘛?见识过了试婚失败分手的闹剧“青春损失费”扯破脸面狮子大开口的叫嚣,赤裸裸的索要,于是我想这可比“红灯区交易市场”的价码高得离谱,虽然性质行为区别不大。或者换种问法:有区别吗?
当物质基础决定婚姻,当彩礼金额衡量价值,爱情故事只不过就是远古传说,嫁的是爱情么?不是,嫁的是体面虚荣,娶的是债台高筑……棒打鸳鸯的不是封建思想,而是现代观念,打败爱情的不是品格而是钞票。
于是乎,出轨就不难理解了,潜意识里的美好爱情,在得到物质金钱的满足后又一次冒了出来……于是各种理由各种说词都应运而生。是乎都在辩解找一个正当的缘由罢了。
那么指责就大可不必了,因为高等动物不同与低等动物,直立行走不等同于爬行,就是因为在懂得遮羞的同时也会把理由说得那么光明磊落和做得正大光明。
这是一篇挨骂的文章,我已经做好了被笔伐口诛的准备。同时也估计到这是一篇不会被收录的文章,因为唱的不是赞歌。
落后于时代本就是我的悲哀,有负于中山先生的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那么只好再借中山先生名言来鼓励正在进行爱情革命的同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是以为记而已。